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医院医疗质量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全省卫生系统政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要求,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募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就征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募人数:
10-20名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的监督工作
2、热心医疗卫生事业,有较高政策水平,有较强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5、18-65周岁,在我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职业不限。
三、社会监督员职责
1、如实反映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社会监督员有权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行风建设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行风动态及群众的建议和呼声。
3、社会监督员有权对医院的行风建设及服务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反映本单位或社会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有权当场制止,对其可以直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不接受批评的科室或个人,有权直接向医院主管部门反映。
4、社会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映问题,注意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可靠性,坚持实事求是。
5、社会监督员要遵守组织纪律,要重事实,重调查研究,用政策、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向医院如实报告,不得随意扩散问题,避免造成不应有的影响。
6、社会监督员要遵守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医院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社会监督员身份提出不合理要求,谋求不正当利益。
7、社会监督员要注重宣传,形成氛围,经过医院审核后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网络等各种形式宣传医院及广大医务工作者高尚医德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典型事迹。
8、社会监督员每季度将明察暗访消息上报,按时参加医院召开的有关会议,按要求时限反映情况,医院将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相关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
9、由医院颁发“吉林省一汽总医院社会监督员”聘书,每届任期3年。
四、具体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23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270907814@qq.com
3、联系方式:赵冬梅 办公:85761055,手机:13844070181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行风办
年1月20日
附件: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行风社会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