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及审批流程
时间:2025-06-13
来源: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一、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门诊特殊疾病病种
1.病毒性肝炎(M00200)2.肝硬化(M06200)3.银屑病(M06700)4.白癜风(M10500)5.透析(M07801)6.恶性肿瘤门诊治疗(M00500)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00902)8.再生障碍性贫血(MO1102)9.血友病(MO1200)1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MO1301)11.大动脉炎(M05001)(限职工)12.类风湿性关节炎(MO6900)13.斯蒂尔病(MO6902)(限职工)14.系统性红斑狼疮(M07101)15.强直性脊柱炎(M07200)16.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状态(M08401)(限职工)17.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状态(M08403)18.癫痫(M02500)19.结肠息肉(M10000)(限内镜治疗)20.胃息肉(M10001)(限内镜治疗)21.直肠息肉(M10002)(限内镜治疗)22.黏膜皮肤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M07109)(限居民)23.外阴白斑(M08104)24.帕金森病(M02300)25.帕金森氏综合征(M02301)(限职工)26.肾输尿管结石(M10600)(限体外冲击波碎石治疗)27.子宫内膜异位症(M08101)(限内分泌治疗)
二、待遇支付
年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金支付额度计入本年度住院保障基金支付限额。
报销比例: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支付标准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全额起付标准费用。
三、审批所需材料
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参保人员,需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保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住院(门诊)病历和门诊诊断书(详细写明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医院诊疗方案,包括药物剂量和用法,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到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代办,还需留存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门诊特殊疾病审批地点、时间
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门诊二楼医保窗口
时间:正常工作日
五、待遇享受
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根据省直待遇政策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就医时由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药机构根据审批通过的特殊疾病治疗范畴进行治疗和用药。自门诊特殊疾病办理之日起待遇长期有效。(结肠息肉(限内镜治疗)、胃息肉(限内镜治疗)、直肠息肉(限内镜治疗)除外)参保职工住院期间不同时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